欢迎来到九江空放贷款公司!!!
公司新闻
公司新闻
江西九江浔阳警方破获一起非法放贷案
发布时间:2024-11-21 10:22:48
  |  
阅读量:

  近日,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成功破获一起银行工作人员违法发放贷款案。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警方又发现其中关联的一家中介公司 “垫资过桥” 行为涉嫌高利放贷。随后,警方乘胜追击,将犯罪嫌疑人张某、付某、程某、吴某等人一举抓获,成功挽回经济损失 300 余万元。

  2023 年 5 月,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在对辖区银行进行金融风险排查时发现,某银行信贷经理张某经手的贷款在短期内大量出现逾期和不良贷款情况,风险提示异常。

  分局立即启动预警机制。经调查发现,出现问题的贷款大多由九江某中介公司介绍,且张某与该公司存在大量资金往来,张某具有涉嫌商业贿赂犯罪的重大嫌疑。于是,分局决定由经侦大队成立专班对该案展开侦查。

  警方侦查得知,38 岁的九江人张某在银行担任信贷经理,主要负责客户贷款申请的贷前调查和评估工作。工作中,张某结识了九江某中介公司的付某、程某等人。付某和程某向张某提议,介绍一些有贷款需求的客户给他,希望张某放松申请材料审核力度,只要贷款审批完成、顺利放款,中介公司将按照每笔贷款 1% 至 3% 的比例给予张某好处费。被利益冲昏头脑的张某答应了这个荒唐的提议,从此开始与付某、程某等人 “里应外合”。

  自 2018 年至 2023 年,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其担任九江某商业银行支行客户经理的职务便利,违反国家相关法律,与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人员长期恶意串通并收受贿赂。他对该公司提供的贷款材料未落实贷款调查规定,致使贷前调查流于形式,导致大量不符合条件的贷款违法发放,涉及贷款数额高达一千余万元,涉嫌违法发放贷款。事后,警方成功追回张某违法所得 38 万余元,张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内鬼” 虽已被揪出,但侦办民警敏锐地察觉到与 “内鬼” 串通的中介公司从事的 “垫资过桥” 行为涉嫌高利放贷的违法行为。显然,背后还有 “大鱼”。虽然专案组全体侦办民警已经连续 3 个月没有休息,但他们丝毫没有松懈,继续对 “案中案” 展开全面侦查。

  经调查,2020 年至案发,犯罪嫌疑人付某、程某、吴某等人以经营江西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办理贷款中介业务过程中,通过电话营销和抖音短视频等渠道宣传,可为在银行贷款有续贷需求的客户提供资金。当客户有需求 “找上门” 时,公司便以申请贷款为由先行扣下客户的身份证、房产本、户口本、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随即联系张某。在确定客户贷款能获批后,公司将贷款发放账户填写成公司员工个人银行账户。待银行成功发放贷款,公司扣下垫资款和高额利息,再将剩余贷款余额转交给客户,客户面对高额利息只能忍气吞声。

  该犯罪团伙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国家批准,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群以提供 “垫资过桥” 服务为由实施非法放贷,并通过贷款中介费、服务费等名义变相收取超过 36% 实际年利率的利息。涉及过桥贷款人员 100 余人,过桥垫资资金达 4000 余万元,非法获利 600 余万元,严重扰乱了市场金融管理秩序。经过警方的不懈努力,最终冻结资金 300 余万元,查封房产 3 套,犯罪嫌疑人付某、程某、吴某等人全部落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 年 10 月 21 日施行)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浔阳警方在侦办案件过程中,多次与浔阳区检察院、法院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就立案追诉标准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最终,浔阳区检察院就付某等人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一案依法提起公诉。经浔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处犯罪嫌疑人付某、程某、吴某等人以非法经营罪分别有期徒刑七年、五年四个月、五年。这也是全市非法放贷案件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刑的首例。

  浔阳警方将继续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沟通,进一步统一执法办案标准,强化工作衔接,形成合力,共同构筑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法律防线。

复制成功
微信号: 18170085425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我知道了!
点击拨号
微信号: 18170085425 添加微信